question-ico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内容有哪些?

我在处理一些合同事务时,听说有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但不太清楚里面具体都规定了啥。我想知道这个解释里对合同效力、诉讼时效这些方面有没有啥说法,能帮我在实际合同事务中做参考。
展开 view-more
  • #合同法解释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主要对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合同效力、代位权、撤销权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以下将为你详细介绍。 在适用范围方面,该解释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这就好比我们在处理合同纠纷时,要根据合同成立的时间来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则,就像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游戏规则一样。依据就是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关于诉讼时效,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这就提醒我们,如果遇到技术合同相关的权利侵害问题,要及时关注时间,别错过了维护自己权益的最佳时机,此规定出自解释的第六条。 在合同效力上,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简单来说,就是尽量让合同有效,促进交易的进行。这是根据解释第三条的规定。 代位权方面,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不积极去要自己的钱,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损,债权人可以自己去帮债务人要,这在解释第十一条有明确规定。 撤销权的内容为,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当债务人做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时,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依据的是解释的第十四条和第二十六条。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