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有哪些司法解释?
我开了一家小店,最近不小心进了一批疑似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我很担心会涉及到法律问题。我想了解一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司法解释,具体包括什么行为算犯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等内容,好让我心里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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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简单来说,就是卖那些假冒了别人已经注册好商标的商品,并且这种行为达到一定程度就会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销售金额”,指的是卖出去这些假冒商品一共得到的钱数。
要是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就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要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明知”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有相关解释。比如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被涂改、调换或者覆盖的;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承担过民事责任、又销售同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等情形,一般都可以认定为“明知”。
另外,要是还没来得及卖出去这些假冒商品,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以上的,也会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来定罪处罚。这能让大家明白,即使没卖出去,只要有卖的意图和行为,也可能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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