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为抄近路上高速公路步行被车撞伤是否算工伤?
我下班后为了抄近路,就走上了高速公路,结果被车撞伤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啊?我不太清楚工伤认定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心里很没底,就想了解一下我这情况到底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展开


下班后为抄近路上高速公路步行被车撞伤一般不算工伤。 首先来解释一下工伤认定中“合理路线”这个概念。简单来说,合理路线就是在正常上下班过程中,从工作地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等正常通行的路线,或者是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活动在合理时间内经过的路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才符合认定工伤中“上下班途中”的情形。 高速公路是明确禁止行人通行的,这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下班后抄近路上高速公路步行,这种行走的“路”不具有合理性,违反了法律禁止性规定。从工作地点到住所地,除了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肯定还有其他合法道路可以通行。所以这种情况不符合工伤认定中“合理路线”的要求,受伤也就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总之,判断是否属于工伤,要综合考虑时间、路线等多方面因素,而在高速公路上步行这种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合理的路线,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