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跨省起诉离婚是否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进行?

我和我老公分居两地,他在外地,我在本地,现在我想和他离婚,但是他不愿意回来处理。我想直接起诉离婚,这种跨省的情况,我可以在我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吗?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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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去起诉离婚。这是为了方便法院进行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等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过,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是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果你的情况符合上述特殊情形之一,那么你就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例如,如果对方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你可以在自己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但如果对方只是单纯在外地居住,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通常还是要到对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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