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婚前协议和婚内财产约定在哪些情形下无效?


在婚姻关系中,婚前协议和婚内财产约定是夫妻双方对财产等事项进行预先安排和约定的重要方式。然而,并非所有的婚前协议和婚内财产约定都是有效的,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其无效。 首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协议无效。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本准则,任何协议都不能与之相抵触。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婚前协议或婚内财产约定中存在逃避债务、违反税收法规等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内容,该协议就是无效的。比如夫妻双方为了逃避债务,在婚内财产约定中将全部财产归一方所有,而让另一方承担所有债务,这种约定明显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也违反了法律规定,是无效的。 其次,违背公序良俗的协议无效。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它是社会道德和伦理的基本要求。如果协议的内容违反了社会公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该协议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例如,婚前协议中约定一方在婚后必须放弃生育权利,这种约定严重违背了公序良俗,因为生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再者,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协议无效。夫妻双方在签订婚前协议或婚内财产约定时,如果是为了损害第三人的利益而进行恶意串通,那么该协议同样无效。比如夫妻双方为了让一方的债权人无法实现债权,通过婚内财产约定将财产转移给另一方,这种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签订婚前协议或婚内财产约定的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处于精神病发作期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那么其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最后,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如果夫妻双方签订协议时并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而是为了某种其他目的而虚假签订,那么该协议也是无效的。例如,为了某种政策优惠而虚假签订婚内财产约定,实际上双方并没有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的真实意愿,这种情况下协议是无效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