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2级伤残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我受了工伤,被鉴定为2级伤残。但公司现在想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不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我担心自己后续的生活保障,也不知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想问问工伤2级伤残解除合同到底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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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2级伤残的概念。工伤2级伤残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达到比较严重的二级水平。这意味着劳动者的身体受到了极大的损害,劳动能力大幅下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相应的待遇。这是法律对因工致残劳动者的一种特殊保护,因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劳动者身体状况较差,再就业的可能性很低,所以保留劳动关系能为他们提供稳定的生活保障。 对于工伤2级伤残的劳动者来说,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通常是不合法的。因为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留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除非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一般情况下,工伤2级伤残的劳动者由于身体原因很难出现这些情况。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与工伤2级伤残劳动者的合同,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费用。总之,工伤2级伤残劳动者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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