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十年了还有法律效力吗?
我手里有一张借条,是十年前别人找我借了钱写的。现在我找对方还钱,对方却想赖账,说借条时间太久没效力了。我想知道这借条过了十年还有没有法律效力啊?能不能作为我让他还钱的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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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本身一般是永久有效的,它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一种书面凭证。不过,涉及到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对方还钱,就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时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假如这张借条约定的还款时间到现在已经超过了三年,并且中间你没有向对方主张过权利,对方也没有表示愿意还钱,那么诉讼时效就可能已经过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可能不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不过,如果在这十年间你有向对方主张过还款,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并且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又或者对方在这期间有过部分还款、重新确认债务等行为,也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计算。所以,虽然借条写了十年,但要综合各方面情况来看它在法律上能否有效帮助你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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