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欠条过了十年还能起诉吗

我手里有一张十年前的欠条,当时对方说会尽快还钱,可一直没还。这期间我也没怎么催过,现在我急用钱,想通过法律途径让对方还钱。就想问问,这都过去十年了,我还能不能拿着这张欠条去起诉对方把钱要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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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可以明确的是,欠条过了十年仍然是可以起诉的。起诉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法院都会受理案件。《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从这些规定来看,十年的欠条并不影响你去法院起诉。 不过,这里涉及到一个很重要的法律概念——诉讼时效。简单来说,诉讼时效就是法律给权利人主张自己权利的一个时间限制。在债务纠纷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期限,那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三年是诉讼时效期间;要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从第一次要求还款开始计算三年诉讼时效。 如果这十年里,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你曾经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短信、微信等方式催对方还钱,或者向法院起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等,那么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只要能证明在这十年内存在时效中断的情况,那你起诉后,法院就可能支持你的诉求。 要是在这十年里,你从未向对方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就可能已经届满了。诉讼时效届满后,对方如果在法庭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并且法院查明没有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将判决驳回你的诉讼请求。不过,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你还是有可能胜诉的。而且即使诉讼时效届满,对方要是同意履行债务,比如口头答应还钱或者重新签订还款协议等,那么就不能再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了,你同样有机会拿回欠款。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最长诉讼时效,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从时间上看,十年还在最长诉讼时效范围内。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诉讼时效中断: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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