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加名字就算是共同财产了吗?
我和对象打算结婚,对象家买的房子,现在说要在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我想知道,加上名字后这房子就一定是我们的共同财产了吗?万一以后有什么变故,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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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就意味着房产成为共同财产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共同财产的概念。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两个人或者多个人对某项财产共同拥有所有权。在婚姻关系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取得的财产。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加了名字,确实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了谁的名字,谁就拥有该房产的物权。当在房产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时,就相当于进行了物权的变更登记,另一方成为了房产的共有人。 然而,事情并非绝对。即使房产证上加了名字,还得看具体的情况。比如说,如果加名字的时候有明确的约定,比如约定了双方对房产的份额,那么在分割房产时就会按照这个约定来处理。举个例子,双方约定一方占30%,另一方占70%,那么在离婚或者其他需要分割房产的情况下,就会按照这个比例来分配。 另外,如果加名字是基于某种附条件的赠与,比如为了结婚而加名字,但最终没有结婚,那么赠与行为可能会被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中也有相关规定,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赠与财产的行为是可以被撤销的。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购房的资金来源、出资情况比较复杂,比如一方支付了大部分的购房款,另一方只是象征性地出资或者没有出资,法院在审理相关案件时,也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不一定完全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字来平均分配房产。 综上所述,房产证上加名字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的约定、出资情况等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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