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纠纷是否属于派出所的权责范围?
我和邻居因为房屋采光问题产生了相邻权纠纷,不知道这种纠纷是不是应该找派出所来处理。我不太清楚派出所的职责范围,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想问问相邻权纠纷是不是在派出所的权责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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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权纠纷是否属于派出所的权责范围,需要从多方面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邻权的概念。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相邻的不动产各方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要互相给予方便或接受一定限制。比如在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都存在相邻权的问题。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从派出所的职责来看,派出所主要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处理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等。一般情况下,相邻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所以,单纯的相邻权纠纷并不是派出所的主要权责范围。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派出所可能会介入相邻权纠纷。如果相邻权纠纷引发了打架斗殴、故意损毁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派出所就有权进行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此类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派出所可以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例如,邻居之间因为相邻权纠纷发生肢体冲突,造成了轻微伤害,派出所就会按照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当遇到相邻权纠纷时,当事人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一般的相邻权纠纷不属于派出所的权责范围,但因相邻权纠纷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派出所是有权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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