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就等同于离婚了吗
最近在考虑和另一半协议离婚,想把事情了解清楚,心里有个底。想知道要是走协议离婚这一步,完成相应流程后,在法律层面是不是就实实在在离婚了?之后双方关系有啥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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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在完成法定程序后,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就等同于离婚了。 协议离婚,简单来讲,就是夫妻双方经过商量,都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这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一起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就会进行登记,然后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也就是说,当婚姻登记机关给双方发放了离婚证,那么夫妻关系就宣告解除,双方不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上就是离婚状态了。 不过要注意,协议离婚有其特定程序。首先双方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表达自愿离婚的想法,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方式。然后,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至此婚姻关系解除。 而且,即便协议离婚了,如果离婚协议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显失公平、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在发现后的法定时效内,一方还是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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