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让我道歉才给钱,这种行为犯法吗?
之前和一个人有业务往来,对方欠我一笔钱。现在对方说我必须先给他道歉,他才会把钱给我。我觉得很憋屈,也不认为自己有错。我想知道他这种让我道歉才给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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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判断对方让您道歉才给钱的行为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对方确实欠您钱,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对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您支付欠款,这是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或者其他法律事实所产生的债务。从这个角度讲,对方以您道歉作为给钱的前提条件,是不合理地增加了履行债务的附加条件,违反了全面履行义务的原则。 然而,仅从目前描述的情况,还不能直接认定对方的行为构成违法。如果对方只是提出这样的要求,但没有采取其他威胁、强迫等手段,可能只是一种协商的策略。但如果对方通过暴力、胁迫、恐吓等方式强迫您道歉才给钱,那么就可能涉及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的,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等罪名。 所以,如果对方只是单纯提出要求,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强调其应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对方采取了非法手段,您可以保留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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