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被别人利用,本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银行卡被别人利用,本人是否承担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如果是本人主动出借银行卡给他人使用,这种行为本身就存在一定过错。因为根据银行卡相关管理条例规定,银行账户实行实名制,任何人不得出租或者出借自己的银行卡。若他人利用该银行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且本人明知他人实施犯罪,情节严重的,会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我国刑法规定,出租、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支付结算帮助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次,如果银行卡是被盗之后被别人利用,本人通常不需要承担行政或者刑事责任。不过要及时采取措施,比如快速报案,一旦发现银行卡被盗用,立即联系发卡银行的客户服务热线或前往当地银行报案,银行一般会冻结账户并展开调查;同时要积极配合银行的调查工作,提供被盗用的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在信用卡诈骗方面,如果他人利用本人银行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里的信用卡诈骗包括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使用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以及恶意透支等情形。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总之,主动出借银行卡存在很大风险,可能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被盗用的情况,本人在及时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通常可避免担责。 相关概念: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