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宣布破产就不用还债了吗?

我自己开了个小公司,现在经营不下去了,欠了供应商和银行不少钱。我想申请破产,但是又担心宣布破产后还是要还钱。我就想知道,宣布破产到底还用不用还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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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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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破产并不意味着不用还债了。破产是一种法律程序,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在我国,企业破产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首先会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来接管企业财产,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和变现。接着,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偿还债务。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在按照上述顺序清偿后还有剩余,会按照债权比例进行分配;如果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即使企业宣布破产,债务还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偿还。对于个人而言,虽然个人破产制度在我国部分地区开始试点,但同样不是不用还债。比如在深圳的个人破产条例中,债务人在经过免责考察期等程序后,对剩余债务可以获得免责,但前提是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实申报财产等。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宣布破产都不是逃避债务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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