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殴打一定构成轻微伤吗?

我前几天和人起了冲突被对方殴打了,身上有点疼,但看起来也没什么明显的伤口。我想知道被人殴打之后是不是一定会构成轻微伤呢?我这种情况需不需要去做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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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微伤鉴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日常生活中,被殴打并不一定就会构成轻微伤。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判断是否构成轻微伤需要依据专业的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依据相关标准,由专业的鉴定人员根据被鉴定人的损伤情况进行科学判断的过程。《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轻微伤的界定和各种具体情形有明确规定,比如头皮擦伤面积5.0cm²以上;面部软组织创;眼部挫伤;鼻骨骨折;牙齿脱落或者缺损;体表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或者擦伤面积5.0cm²以上等都属于轻微伤的范畴。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被殴打后的损伤情况千差万别。有些殴打行为可能仅造成了短暂的疼痛、轻微的红肿,并没有达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所规定的轻微伤标准。比如只是被轻轻推搡了一下,身体并没有出现明显的损伤痕迹,这种情况下一般就不构成轻微伤。 所以,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被殴打就一定构成轻微伤。如果遭遇了被殴打事件,应及时就医,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委托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以鉴定结果来确定是否构成轻微伤以及具体的损伤程度。这不仅关系到对加害人的责任认定和处罚,也关系到受害人能否获得合理的赔偿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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