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将房产赠予小三是否合法?
我爷爷背着奶奶立下遗嘱,要把他们共有的一套房产赠予他的小三。奶奶知道后很伤心,我也觉得这样太不公平了。我想了解下,爷爷这种立遗嘱将房产赠予小三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正不正确,这份遗嘱有没有效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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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立遗嘱将房产赠予小三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法律层面来分析。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遗嘱生效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也就是说,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遗嘱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是其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然而,当涉及到将房产赠予小三这种情况时,还涉及到其他法律规定和原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一方不能擅自单独处分。如果遗嘱人将夫妻共有的房产通过遗嘱赠予小三,这实际上是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 此外,民事行为还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原则。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它要求民事主体的行为要符合社会的一般道德观念和公共利益。将房产赠予小三的行为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从这个角度来看,这种遗嘱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立遗嘱将房产赠予小三的行为通常是不合法的。一方面,它可能侵犯了配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它违背了公序良俗原则。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往往会基于上述法律规定和原则,认定此类遗嘱无效。所以,在遇到类似情况时,相关权利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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