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登记费用由谁承担?
我最近要进行股权质押登记,但是不清楚这个登记费用该由谁来出。是出质人承担,还是质权人承担,亦或是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承担方式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股权质押登记费用承担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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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登记费用的承担问题,首先要明白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出质人把自己拥有的股权质押给质权人,以此来保障债务的履行。而股权质押登记费用,就是在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时产生的费用。 在法律规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意味着出质人和质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自行约定股权质押登记费用由哪一方来承担。双方可以在质押合同里明确写明费用承担的主体。这种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出质人和质权人没有在合同中对股权质押登记费用的承担作出约定,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该费用具体由谁承担。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结合商业习惯和公平原则来判断。一般来说,在商业活动中,费用承担可能会根据交易中的地位、受益情况等因素来确定。通常是谁主张质押、谁在质押中受益更多,可能就会倾向于由谁来承担这个费用,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最终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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