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假名义借钱是否会构成诈骗?
最近有人找我借钱,但是用的是假名义,我有点担心自己是不是被骗了。想知道这种以假名义借钱的行为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诈骗,法律上具体是怎么判断的,相关的处罚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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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名义借钱不一定会构成诈骗,关键要看借款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断: 首先,从主观方面来看,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且为直接故意,也就是故意捏造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目的是骗取并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如果借款人只是临时编造了一个借口借钱,并且有还款的意愿和打算,只是后来因为一些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偿还,那么这种情况一般不构成诈骗罪,而只是普通的民事借贷纠纷。例如,某人因为突发疾病急需用钱,编造了家里装修的借口向朋友借钱,后来积极治疗并在病情好转后努力还钱,这种就不属于诈骗。 其次,从客观行为来看,使用欺诈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是诈骗罪的重要特征。以假名义借钱时,如果这种虚假的名义足以使出借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且借款人在借款后没有按照约定使用借款,或者将借款用于挥霍、非法活动等,导致无法归还借款,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比如,甲谎称自己要投资一个高回报的项目向乙借钱,实际上却将钱用于赌博并输光,且没有还款的能力和意愿,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诈骗。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一般来说,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综上所述,判断以假名义借钱是否构成诈骗,要综合考虑借款人的主观意图、客观行为以及是否达到法定的数额标准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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