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给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结婚的时候,对方给了一笔彩礼。现在我和伴侣因为一些事情,对这笔彩礼的归属有了分歧。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来看,结婚时给的彩礼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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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确定结婚时给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咱们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对于彩礼,如果彩礼是在结婚登记前给的,并且明确是给女方或者女方家庭的,那通常会被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在双方建立夫妻关系之前,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比如男方在举办婚礼前,按照习俗给女方家送了彩礼,女方家收下后,这笔彩礼一般就是女方个人的财产。 要是彩礼是在结婚登记之后给的,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在法律上有很大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不过,如果赠送彩礼的一方明确表示只赠与给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这笔彩礼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在小两口结婚后给了一笔彩礼,并明确表示是给男方个人的,那这笔彩礼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结婚时给的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要看给付的时间以及是否有明确的赠与对象约定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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