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否需要给彩礼?
我马上要结婚了,对象家里要求给彩礼,可我觉得结婚应该更注重感情,不想给彩礼。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结婚到底用不用给彩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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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结婚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给彩礼。彩礼在我国的婚姻习俗中由来已久,它通常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男方家庭以结婚为目的,给予女方家庭一定数量的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这意味着,法律禁止以婚姻为借口,强迫一方给予财物或者进行买卖婚姻的行为。如果一方以不给彩礼就不结婚等方式强迫另一方支付彩礼,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然而,彩礼作为一种传统习俗,在很多地区仍然广泛存在。在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家庭协商一致,男方给予女方彩礼,这是一种民间的赠与行为。只要这种赠与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法律是不干涉的。 如果因为彩礼问题产生纠纷,比如双方最终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又离婚,彩礼的返还问题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符合这些条件时,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总之,结婚时给彩礼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程序,但如果涉及彩礼问题,应该遵循自愿、平等的原则,同时也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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