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同主体需要缴纳的税费不同。 首先是转让方: - 增值税: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增值税。比如,购置土地花了100万,转让价是150万,差价50万,就需要缴纳50×5% = 2.5万的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城建税按7%(纳税人在市区)、5%(纳税人在县城、镇)或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缴纳,教育费附加按3%缴纳。假设增值税缴纳2.5万,在市区则城建税缴纳2.5×7% = 0.175万,教育费附加缴纳2.5×3% = 0.075万。 - 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若合同金额200万,印花税就是200×0.05% = 0.1万。 - 土地增值税: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扣除项目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税率分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至100%的,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至200%的,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60%。为计算方便,可通过速算公式: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 受让方主要缴纳: - 契税: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 - 5%的契税,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幅度内确定 。比如成交价格300万,若当地契税税率4%,则契税为300×4% = 12万。 - 印花税:和转让方一样,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了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契税法》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 相关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