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该如何计税?

我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准备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太清楚具体的计税方式。比如是按照什么税率来计算,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或者优惠政策,不同取得时间的土地在计税上会不会有差异,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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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计税方式涉及增值税等多个税种,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增值税 - **一般情况**: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按照销售无形资产 - 自然资源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率为3%。应纳税额 = 销售额×征收率,这里的销售额通常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特殊情况**: - **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若纳税人不选择差额计税,则应当按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 **相关政策优惠(特定时期)**: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执行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等相关规定。 ###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例如增值额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则要按60%的税率进行征税。 ### 其他可能涉及的税费 除了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外,还可能涉及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具体计税方式和税率根据当地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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