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需要缴纳税额吗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是需要缴纳税额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简单说就是国家把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转让则是土地使用者把自己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给其他人。这两种行为都在税收的覆盖范围内。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出让方和受让方都有各自需要缴纳的税种。 对于出让方来说: - 营业税:如果是转让土地使用权,要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5%税率计算缴纳。不过要是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来计算。 -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两个税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实际缴纳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城建税税率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在市区为7%;在县城、建制镇的为5%;不在上述地区的为1%。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标准为3%。 - 土地增值税: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是转让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增值额,税率根据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不同分为几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等。 - 企业所得税(单位转让时):单位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是差价的20%。 - 印花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按合同载明转让金额0.5‰缴纳 。 对于受让方来说: - 印花税:和出让方一样,按产权转移书据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 契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出售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土地使用权赠与、交换按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金额的3%缴纳(有的地方是5%)。 总之,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涉及多种税额,在进行相关交易时,一定要清楚了解并依法缴纳相应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