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划拨土地是否可以买卖过户?

我有一块划拨土地,现在想把它卖掉并完成过户手续,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想知道划拨土地能不能买卖过户,如果可以的话,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办理时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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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买卖过户的。 首先,解释一下划拨土地的概念。划拨土地是指土地使用人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它具有取得的合法性(需符合法律规定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取得的无偿性(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要区别之一)、使用的无期限性以及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缺乏处分权能)等特点。 而划拨土地要进行买卖过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土地使用者需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以及个人。也就是说,个人或者符合条件的组织才有可能进行划拨土地的过户操作。 2. 个人手上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对土地权属的一种证明,确保土地的来源和归属是清晰明确的。 3. 具有该土地上建筑物的产权证明。比如在该划拨土地上有建造房屋等建筑物的,需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文件。 4. 按照相关规定签订合同,并补足出让金。要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上述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也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在办理划拨土地买卖过户时,还需要注意:要先报请当地政府部门审批,获得准予转让房产的批文;受让一方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出让性质土地证;买卖双方需签署购房合同并支付相关税费,包括契税及个人所得税等;最后前往房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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