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建养殖场算不算违建?
我在自家耕地上建了养殖场,现在有关部门说这是违建,要我拆除。我不太明白,明明是在自己的地上搞养殖,怎么就成违建了呢?我想知道在耕地上建养殖场到底符不符合法律规定,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才不算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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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建养殖场不一定算违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违建的概念。违建通常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或《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建造的建筑。一般来说,占用基本农田修建且没有办理规划手续的建筑大多会被认定为违建。 然而,养殖场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类地上建筑。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畜牧业作为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也无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养殖户在承包地上搭建临时养殖设施的行为属于直接用于畜禽舍的农业设施行为,依法并不需要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耕地上建养殖场就可以随意为之。一方面,不能在一些特定的禁止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例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另一方面,虽然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但不能对耕作层造成破坏,不能对土地造成硬化导致不能复耕,同时,生产结束后,也要由经营者进行复耕。 此外,如果涉及到养殖场的征收或者其他用地的国家项目,养殖场用地按农用地的标准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一般按重置价格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养殖场建筑物和附属物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设备及物料的补偿、禽畜出清的补偿等,在拆除补偿前,一般会进行相关评估,具体补偿数额以评估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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