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一方全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最近在考虑买房,自己手里有点积蓄,能全款买。但我已经结婚了,就担心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想知道如果我全款买了房,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呀?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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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一方全款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呢?简单说,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里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指的是从结婚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了有特别约定的,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有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特定情况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是婚后一方全款买房,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一般属于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在婚后,其中一方用夫妻共同积累的资金全款买了房子,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这一方的名字,通常也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如果是一方用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全款买房,并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同时能证明购房款完全来源于其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房屋会被认定为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举例来说,小李在结婚前就存了一笔钱,结婚后用这笔钱全款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也只写了他自己的名字,且能拿出证据证明钱是婚前存的,那这套房子就是小李的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全款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要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夫妻结婚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的这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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