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丈夫以公公的名义买车,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丈夫结婚后,发现他用公公的名义买了辆车。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怎么算,想知道这辆车到底算不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要是以后有财产方面的问题,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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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丈夫以公公的名义买车,这辆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和支配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购买车辆的资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用夫妻婚后的工资、奖金等收入来买车,即使登记在公公名下,这辆车在本质上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这里需要妥善保存能够证明购车资金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凭证,以便在需要的时候维护自己的权益。 反之,如果用于购置车辆的资金来源于丈夫的个人财产,比如丈夫婚前的积蓄,并且有充分证据证明是用其个人财产购置的,那么车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车辆,却登记在配偶名下,则属于共同财产。此外,如果夫妻双方有关于财产的书面约定,比如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那么判断车辆是否为共同财产就要依据这个约定来确定。 要是涉及到离婚等情况对车辆进行分割,如果有证据表明购车款是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可视为夫妻对公公的债权,先协商让公公返还购车款再进行分割;若无法证明,车辆通常归公公,不参与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总之,这类情况较为复杂,需综合购车款来源、是否有约定或证据等多方面因素判断。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依法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支配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指明确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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