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买车的钱是我的,户名是老爸的,离婚时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了,之前买车是我出的钱,但车登记在老爸名下。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怎么认定,想知道这辆车在离婚时会不会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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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关于买车的钱是自己的,户名是老爸的,离婚时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婚后购买的车辆,即使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该车辆仍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各种财产。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努力工作,用积攒下来的收入买车,即使车登记在老爸名下,从本质上来说,这笔购车款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那么在离婚时,这部分财产可能需要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能够证明购车款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车可能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就有一笔个人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买车并登记在老爸名下,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购车款的来源是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另外,如果有证据表明老爸和自己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借名登记协议,即车辆实际所有人是自己,只是借用老爸的名义登记,那么在离婚时,这辆车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提是购车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借名登记并不改变财产的实际归属性质。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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