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普惠制产地证是否由海关相关部门签发?
我想办理普惠制产地证,不太清楚具体由哪个部门来签发。之前听说可能是海关相关部门,但是又不确定,想问下我国的普惠制产地证是不是真的由海关相关部门签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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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制产地证,是依据给惠国要求而出具的能证明出口货物原产自受惠国的证明文件,其作用是使货物在给惠国享受普遍优惠关税待遇。 在我国,从2021年12月1日起,海关不再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这是因为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多个给惠国相继取消了对我国的普惠制待遇。比如欧盟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澳大利亚自2019年7月1日起不再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新西兰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给予中国普惠制关税优惠,俄罗斯等国也于2021年12月1日起取消对中国的普惠制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条例》以及海关总署相关规定和调整,由于大部分给惠国取消了对我国的普惠制待遇,普惠制产地证签发的需求和意义大幅降低。所以现在海关停止了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工作。 如果企业在对外贸易中仍然需要证明货物的原产资格,可以根据进口国的要求和相关协定,申请签发其他类型的原产地证书,如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等,这些证书同样可以帮助企业在特定的贸易协定框架下享受关税优惠等贸易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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