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未按期转正,公司是否违法?


在探讨劳动合同试用期满未按期转正公司是否违法这一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试用期的定义和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一段时期,其目的在于让双方在正式建立长期劳动关系之前,有一个适应和评估的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当试用期满后,如果劳动者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公司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为劳动者办理转正手续。若公司未按期转正,可能涉及违法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如,小张与公司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满后,公司既未让小张转正,也未给出任何理由。这种情况下,公司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因为根据法律,一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小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如果公司拒绝,小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试用期的具体情况。如果遇到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转正,甚至恶意延长试用期的情况,劳动者应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合理约定试用期,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