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需要交个税?

我最近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拿到了一笔补偿金。但我不太清楚这笔钱要不要交个税,心里挺没底的。我想具体了解下判断是否要交税的标准,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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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明确相关概念。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这里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就是重点关注的部分。 其次,判断标准是:若该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未超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人均收入水平三倍,则此类经济补偿金将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待遇。这是因为从公平和合理的角度出发,在一定范围内的补偿是对劳动者失去工作的合理弥补,不应再额外征税。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例如,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3倍就是15000元。如果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是12000元,未超过15000元,就不需要缴纳个税;若获得的补偿金是20000元,超过了15000元,那么超过的5000元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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