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我最近遇到了补偿金相关的事儿,不太清楚这个补偿金在税务方面具体是怎么 规定的。像离职、辞退等情况下拿到的补偿金,是不是都得交个税呀?希望能了解清楚补偿金缴纳个税的具体标准和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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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是否需要缴纳个税,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考虑到个人在被解聘后可能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例如,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000元/月,3倍就是15000元,如果补偿金在15000元以内,就不用交个税。
而对于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则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比如,某人获得补偿金20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是15万元,超出的5万元,若其在本企业工作8年,5万元除以8得到6250元,就以6250元作为月工资、薪金收入来计算个税。
相关法律依据主要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在实际操作中,涉及具体问题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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