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后,个税该怎么申报?
我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拿到了一笔补偿金。现在不清楚这笔补偿金该如何申报个税,具体的申报流程是怎样的,还有是否存在免税的情况等,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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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申报个税,涉及相关规定及具体操作流程,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法律规定及免税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财税》第一条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申报流程**:
1. 人员信息采集:点击“人员信息采集”,状态选“正常”,任职受雇从业类型选“雇员”,然后报送人员。
2. 数据录入:登录“综合所得申报”→“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补偿金”,添加或导入数据(注意:补偿金和正常工资是分别填写计算的,若没有工资,需生成0工资后再申报)。
3. 税款计算:点击“税款计算”,系统将自动计算税款。
4. 减免事项填写:点击“附表填写”→“减免事项附表”,免税事项选“解除劳动合同当地工资3倍以内免税”,免税性质选“其他”,填写免税收入后保存,与其他综合所得报表一起发送即可。
在申报时,需确保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如有疑问, 可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