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是否需要见面开标?
我参与了一个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不太清楚这个竞争性谈判需不需要大家见面开标。我就想弄明白这里面的规则,怕因为不了解出问题,影响整个谈判结果,所以想问问到底需不需要见面开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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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是一种采购方式,在这种方式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会和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关于竞争性谈判是否需要见面开标,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的采购文件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竞争性谈判必须见面开标。在实际操作中,是否见面开标可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实际情况等因素来决定。 如果采购项目情况较为复杂,需要供应商当面澄清一些技术问题、商务条款等,或者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让供应商直接交流,那么可能会采用见面开标的方式。这样可以让各方直接沟通,及时解决疑问,提高谈判效率。 不过,要是项目相对简单,或者出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的考虑,也可以选择非见面开标的方式,比如通过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线上谈判等。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保证整个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所有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参与竞争性谈判时,供应商要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明确开标方式以及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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