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起诉是否要在户籍所在地?

我遇到点纠纷,打算去法院起诉,但是不太清楚起诉地点的规定。我就想问问,起诉一定要去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吗?还是有其他选择呢?我怕跑错地方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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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院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院起诉不一定要在户籍所在地。下面从不同的情况为您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对于一般的民事纠纷,适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则。这意味着通常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去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就是指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也就是说,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其他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那么就可以在这个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其次,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案件,法律有特别的管辖规定。例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可以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再比如,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此外,还有专属管辖的情况。比如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些专属管辖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来受理,不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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