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一定属于刑事案件吗?


犯罪并不一定就是刑事案件,这需要从犯罪和刑事案件的概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犯罪的概念。犯罪指的是违反了刑法规定,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律并且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做了一些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危害社会和他人的事情,比如杀人、抢劫等,这些行为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对犯罪的概念进行了明确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而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也就是说,刑事案件是围绕犯罪展开的一系列司法程序。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有些犯罪行为可能由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等原因,不会被当作刑事案件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例如,一些犯罪情节非常轻微的初犯,可能会被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不是按照刑事案件处理。所以,犯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刑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