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医院承担轻微责任该如何处理?
在就医后和医院产生了纠纷,经鉴定医院是轻微责任。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医院要承担什么责任,赔偿是怎么算的,处理的流程又是什么样的 ,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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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如果医院被认定承担轻微责任,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是报告与调查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接着是赔偿方面。医院需赔偿患者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第五十条规定了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比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若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陪护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最后是争议解决。如果医患双方就赔偿等民事责任存在争议,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总之,在处理医疗纠纷医院轻微责任问题时,医患双方都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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