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医院无责该如何处理?
我遭遇了医疗纠纷,医院称自己无责。我不太清楚后续该怎么应对,是直接接受医院的说法,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呢?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医院又要做些什么 。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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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纠纷中,如果医院被认定无责,处理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和解途径。这就是患者和医院双方自行沟通协商,在医院内部达成一致意见。比如患者可以找医院相关部门或者给自己看病的医生,让他们详细说明病情,以便自己更好理解情况,也为协商做准备。这种方式比较灵活,如果能达成一致,处理起来比较快。《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也明确,双方自愿协商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之一。
其次是调解途径。可以寻求医疗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的帮助。医调委在调解时,会指定调解员主持,医患双方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并且会在专门场所进行,还会做好调解笔录等。要是经调解达成协议,会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若未达成协议,则会告知其他解决途径。这一途径能在相对中立的环境下促进双方沟通。
最后是诉讼途径。如果和解和调解都行不通,患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过诉讼相对复杂,耗时耗力,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等。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及具体诉求和事实理由 。
另外,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即便医院无责,也应该积极与患者沟通解释,提供相关的病历等资料,配合患者了解诊疗过程。而患者也应理性看待鉴定结果,通过合法合理途径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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