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协商。这是指医患双方就赔偿等问题进行沟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然后签订协议书。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简单直接、成本低,能较快解决问题,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例如,一些小的医疗误会或轻微的医疗差错,双方容易沟通清楚,就适合用协商的方式。《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也鼓励医患双方优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 其次是调解。调解分为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等。人民调解是由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在其主持下促使双方达成和解。行政调解则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双方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要遵循双方自愿原则,依据相关规定计算赔偿数额。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双方需履行。若调解不成或一方反悔,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像一些索赔金额不算特别高,双方又希望有中立第三方介入协调的纠纷,就可以考虑调解 。 然后是仲裁。不过仲裁需要双方事先同意选择仲裁方式来解决纠纷。仲裁一裁终局,具有高效性和专业性,但前提是双方都愿意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 。 最后是诉讼。医疗纠纷可以不经过前面的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在诉讼前,当事人可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者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医学会鉴定,医疗过错鉴定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但要注意,进行鉴定并不是医疗纠纷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对于一些双方争议较大、责任难以明确的复杂医疗纠纷,诉讼是比较有效的解决途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这为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