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不是就不用去坐牢了?
我被法院判了拘役,不太清楚拘役是怎么执行的。我以为坐牢就是进监狱那种,现在就想知道判了拘役是不是就不用像坐牢那样被关起来了,拘役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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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方法,它和坐牢(通常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后在监狱服刑)不太一样,但也并非完全不用被限制人身自由。 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这里说的“就近执行”,一般是指在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没有建立拘役所的,可放在就近的监狱或劳改队执行,远离监狱和劳改队的,可放在看守所执行。所以,拘役虽然也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但和在监狱执行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相比,执行场所和条件相对宽松一些,而且还有回家的机会。不过,这并不意味着不用“坐牢”(限制人身自由)了,只是执行方式和环境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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