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标准究竟是由谁来定的呢?

我家房子面临拆迁,但是不太清楚这个拆迁标准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或者机构来定。我想知道具体是哪些主体负责制定,制定过程是怎样的,以及有没有相关监督机制保证标准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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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拆迁标准的制定涉及多个方面,不同的项目由不同的主体负责,具体如下: 首先,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评估确定。评估会综合考虑房屋所在区域、面积、构造、使用功能和保养情况等因素。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若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而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且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其次,针对住户因拆迁所产生的搬家费和过渡期住房补贴等,是依据政府政策予以保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另外,对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最后,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的,需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且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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