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儿媳妇对公公婆婆是否有赡养义务?
我和老公离婚了,之前和公公婆婆相处还行。现在他们年纪大了,老公经济不太好,他们希望我能继续照顾他们。我很纠结,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离婚后我对公公婆婆到底有没有赡养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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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离婚后儿媳妇对公公婆婆通常是没有赡养义务的。 赡养义务主要是基于特定的亲属关系产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里明确指出的赡养义务人是子女,而儿媳与公婆之间,是基于婚姻关系而形成的一种姻亲关系,并非法律规定的具有直接赡养义务的主体。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儿媳往往会协助丈夫履行对公婆的赡养责任,但这更多是基于道德层面和家庭伦理的考量,而非法律的强制要求。当婚姻关系解除后,这种协助赡养的基础也就不存在了。从法律关系的本质来看,赡养义务的设定是为了保障父母在年老、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能够得到必要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而法律明确将这种义务赋予了子女。 所以,从法律上来说,离婚后的儿媳对原公婆没有赡养义务。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儿媳出于情感等因素自愿照顾原公婆,这是值得肯定和赞扬的高尚行为,但这并不是法律所强制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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