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对公公婆婆是否有赡养义务?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了,最近公公婆婆身体不太好,老公希望我能多照顾他们。但我觉得自己没有这个义务,毕竟我和他们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讲,儿媳妇对公公婆婆到底有没有赡养义务呢?
展开


在法律层面,儿媳妇对公公婆婆通常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 赡养义务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这主要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产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明确指出的赡养义务人是子女,而儿媳与公婆之间,并不存在血缘关系,他们之间是基于婚姻关系而形成的姻亲关系,并非法律规定的具有赡养义务的直接主体。也就是说,儿子对自己的父母有法定赡养责任,需要在生活中照顾父母、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等。 不过,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中,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体现了法律对尽到赡养行为的儿媳在另一个层面给予的肯定和保障,但这并不等同于儿媳本身就有法定的赡养公婆的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