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妇是否有义务照顾公公婆婆?
我和老公结婚几年了,最近公公婆婆身体不太好,老公希望我能多照顾他们。但我自己工作也很忙,有点力不从心。我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义务照顾公公婆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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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儿媳妇一般情况下并没有直接照顾公公婆婆的法定义务。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赡养义务这个概念。赡养义务指的是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明确了赡养义务的主体是子女,也就是公公婆婆自己的儿子和女儿。 儿媳妇与公公婆婆之间,主要是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姻亲关系,并非法律规定的具有赡养义务的直系亲属关系。所以,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儿媳妇必须照顾公公婆婆。 不过,虽然儿媳妇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在婚姻关系中,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相互协助的义务。如果老公需要照顾他的父母,作为妻子,从家庭和谐、道德伦理等方面考虑,通常会协助老公一起尽赡养的责任。而且,如果儿媳妇对公公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公公婆婆去世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也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法律对这种行为的鼓励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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