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是否有责任赡养父母?
我是家里的女儿,现在父母年纪大了,哥哥说我也有责任一起赡养父母,但我觉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赡养主要该是哥哥的事。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女儿到底有没有责任赡养父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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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层面来看,女儿是有责任赡养父母的。赡养义务指的是成年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提供必要的供养,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的责任。简单来讲,就是要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关心他们的日常生活,让他们心情愉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表明赡养父母是每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会因为子女的性别、婚姻状况等因素而有所改变。也就是说,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在法律面前赡养父母的责任是平等的。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也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这里并没有将女儿排除在外。所以,女儿同样需要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如果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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