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儿子的情况下,女儿是否有赡养义务?
我家有个哥哥,以前家里老人一直都是哥哥在照顾。最近哥哥经济压力大,想让我一起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但我觉得家里有儿子,赡养应该是哥哥的事。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有儿子的情况下,我作为女儿到底有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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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不管家里有没有儿子,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赡养义务是指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在精神上给予慰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里的“成年子女”,并没有区分儿子和女儿,也就是说儿子和女儿在赡养父母的责任上是平等的。 这是因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义务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会因为子女的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所以,不能因为家里有儿子,就认为女儿没有赡养义务。如果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女儿支付赡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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