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麻醉后死亡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家人在医院进行手术,麻醉后不幸去世了。我现在特别困惑,也很难过,不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医疗事故。我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判断的标准是什么,想知道具体怎么认定,要是认定是医疗事故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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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麻醉后死亡不一定属于医疗事故。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概念,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也就是说,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在医疗活动中;二是医务人员存在过失,这种过失违反了相关规范;三是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 在麻醉后死亡的情况中,如果是因为医生违反操作规范,比如麻醉药物剂量使用错误、对患者的身体状况评估失误等过失行为,直接导致患者死亡,那么很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例如医生没有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全面的术前评估,忽略了患者的某些特殊体质因素,从而在麻醉过程中引发严重后果导致患者死亡,这种情况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然而,有些情况即便麻醉后患者死亡也不属于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等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比如患者本身存在极为罕见的对某种麻醉药物过敏的情况,即便医生术前进行了常规的检查,也难以预料到这种过敏反应,最终导致患者死亡,这种就可能不属于医疗事故。 如果怀疑麻醉后死亡属于医疗事故,患者家属可以向本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要是鉴定结果表明医生严重不负责任导致病人直接死亡或者对病患造成重大伤害,那么就构成医疗事故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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