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班因为身体原因死亡算不算工伤?
我朋友在上班时突然身体不适,之后就去世了。现在他的家人很困惑,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具体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也不太清楚,想了解下在上班时因身体原因死亡认定工伤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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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班时因为身体原因死亡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的“突发疾病”包含各类疾病。比如,职工在上班期间突然心脏病发作,若当场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就可视同工伤。 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也就是说,要确定是否符合视同工伤的条件,关键要看从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开始,到最终死亡的时间是否在48小时之内。 若满足上述条件,职工在上班期间因身体原因死亡在法律上可算作工伤,其所在单位或家属可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携带相关材料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一般会在六十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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