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工作关系人打击报复致死是否属于工伤?
我在工作中和同事产生了矛盾,他后来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导致我可能会有生命危险。我就想了解下,如果真的因为这个被他打击报复致死了,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啊?心里一直很担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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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因被工作关系人打击报复致死是否属于工伤,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这一情形。如果打击报复是因为工作上的矛盾,比如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得罪了工作关系人,从而遭到报复并致死,那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但是,如果这种打击报复与工作没有直接关联,比如是个人之间的私人恩怨引发的,即便发生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也可能无法认定为工伤。所以,判断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证据进行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最终被认定为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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