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双方一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我朋友和配偶一方经营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公司有一些债务问题,朋友很担心这些债务会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一起偿还。想了解下具体在什么情况下,这种债务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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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一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产生的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首先,要明确相关法律概念和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接下来分析不同情况。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者一方经营公司的收入主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比如用于支付家庭的房租、水电费、子女教育费、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等,那么这种情况下公司经营所产生的债务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一方经营的公司盈利后,将大部分利润用于购买家庭房产、车辆等共同财产,此时公司的债务就与夫妻共同生活紧密相关,可认定为共同债务。 反之,如果一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完全是其个人行为,经营所得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比如经营所得都用于公司的扩大再生产、个人投资其他项目等,且另一方对公司经营毫不知情、也未参与,那么一般会认定为个人债务。例如,一方瞒着另一方,用公司盈利独自投资了另一家与家庭生活毫无关联的公司,这种情况下公司债务通常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外,如果存在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且这些个体使用了家庭共同财产进行投资,又或收益的主导部分被家庭成员用作消费,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这类企业应该以家庭共有财产予以清偿负债。在夫妻关系保持存在期内,如若夫或妻一方选择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活动,那么这期间所获得的利润将会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与此同时,其发布的债务也必须以夫妻共有财产进行恰当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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